[日期:2023-12-21] | 作者:安全处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切实守护儿童健康安全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特向您 作如下告知:
请各位家长高度关注孩子安全教育,尤其是预防性侵教育,切实尽 到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
监护职责须履行,安全意识要提高
1.请在外辛苦打拼奋斗的家长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通过电话、视频 等方式密切保持与家人的联系沟通,告知受委托监护人随时关注孩子情 况,教育孩子不要涉足池塘、河滩等危险地区,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 动电线、灯头、插座等室内电器设备,注意饮食卫生。当无法正常联系 上在家留守的孩子及受委托监护人时,请您一定要立即联系询问邻居、 近亲属、儿童主任或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了解情况,必要时请其上门 探望查看,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让孩子记牢常用求助电话:警情110、火警119、急救120、未成 年人守护热线12345,并教会孩子在紧急情况下拨打。
二、隐私保护请牢记,安全监护要注意
1.建议您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 律法规,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监护人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 担起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2.建议您学习性教育相关知识,根据孩子的年龄和认知情况科学开 展性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要帮助孩子建立性别意识,拒绝身体隐私部位 被他人恶意触碰和侵犯,无论是熟悉的人,还是不熟悉的人;要培养孩 子区分安全接触和不安全接触,坚决拒绝陌生人的食物或玩具;要陪同 孩子阅读性教育绘本、读本,观看专题讲座和视频,参与防性侵教育活 动,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熟人作案需警惕,网络交友有陷阱
1.熟人作案的性侵案件占比高,家长需仔细观察、甄别您和孩子身 边的朋友、邻居、同事等有无性侵危险,例如与孩子接触时有无流露过 度喜爱、不必要的触碰,对于有疑似“恋童癖”的人保持距离。
2.青春期的孩子容易沉迷网上交友、线下见面约会,网络交友引发 的性侵案件占比较高。请告知孩子网络交友的危险性,切勿随意曝光自 己的照片、身份信息,切勿轻易与网友见面,切勿食用网友提供的饮料、 糖果等食物,更不能跟随网友到其住处、宾馆等封闭的私人区域。
四、危机意识应树立,防护网络要织密
1.孩子外出,尽量选择人多的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 方,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跟踪或纠缠,尽快向人多的地方靠近, 必要时可呼叫;夜间外出时,应结伴而行;幼童外出,家长一定要亲自 接送。
2.建议您和孩子建立密切的亲子关系,给孩子足够的信任和安全感, 做孩子最信赖的人;要警惕孩子异常举动,当孩子出现与其年龄不符的 语言或行为,或者特别抵触某个人时,都要多加留意、积极干预;要防 止孩子遭受二次伤害,若孩子遭遇侵害,不应埋怨、责备,要做好抚慰, 及时带孩子接受身体检查,寻求专业帮助,立即报警、收集证据。
未成年人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家庭、政府和社会共同的目标和 一致愿望。家长们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做好未成年人安全管护工 作,确保家人安全、平安度过每一天!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