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双中实验学校工会评优选先的通知
[日期:2014-05-16] | 作者:dangwu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2013年度双中实验学校工会评优选先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根据双中实验学校后期工作安排,决定在各工会小组中开展2013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美好文明家庭、敬老好儿女的评选活动,本活动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7日为止。希望各工会小组认真按照条件,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方式,推荐评选各类先进个人,于2014年1月7日前将推荐评选的名单交到彭清江老师处。
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并践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且在自己所在的岗位上能积极创新,与时俱进。
3、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无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尊重学生家长,关心爱护学生。无以职谋私,无索要学生及家长钱物的现象。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努力搞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相关“工作手册”,工作成绩显著。
5、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6、积极参政议政,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7、同事间能合作共事,没有闹不团结的现象,无损害集体名誉的现象。
8、积极策划、组织和参加学校活动课,积极向上,不断“充电”,提高自身的素养。
9、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本学期没有参加崇州文锦江温泉中心工会活动的教职工原则上不能评为工会积极分子,在去崇州文锦江温泉中心工会活动中担任车长和桌长的教职工建议全部评为工会积极分子,本学期参加了双流县教育工会举办的健美操比赛的教职工建议全部评为工会积极分子,本学期参加了学校篮球队的教职工建议全部评为工会积极分子。
10、校龄不到一年的教职工本次不能评为工会积极分子(若参加过健美操比赛、篮球队或当过车长桌长的例外)。
二.美好文明家庭的评选条件:
1、凡结婚组成家庭,夫妇双方有一方或两方在我校工作均可参加评选。
2、全家成员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拥护、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3、家庭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科学、健康、文明,遵守社会公德。
4、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助人为乐。
5、夫妻间互敬互爱,工作上互相支持,子女教育讲究科学方法,家庭成员之间能互相包容。
6、家庭整洁卫生,家庭成员中无损坏公共设施,无在公共场所乱丢、乱倒垃圾的现象,无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现象。
三.敬老好儿女的评选条件:
1、尊敬、尊重、关心老人(以下所提的“老人”主要是指我校教职工及其配偶的直系长辈)。
2、与老人关系密切,相处融洽、和睦。
3、尽力帮助老人解决生活和其它方面的困难,使老人幸福的安享晚年。
4、支持老人参加社会活动,使其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各项评选名额:
1、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占本工会小组人数的30%。
2、美好文明家庭:占工会小组户数的35%。
3、敬老好儿女:占工会小组人数的35%。
亚美体育工会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