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流县教育局机关委员会关于报送首个“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6-04-21] | 作者:dangwu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中共双流县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16〕—2
中共双流县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报送首个“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的通知
各直属基层党组织:
近期,为构建从严规范的党内组织生活新常态,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双流区党内组织生活十项制度的通知》(双委组发〔2016〕34号),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学习,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文件要求,查找在执行十项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报送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现已明确每月28日为全区的“党员固定活动日”,请区教育局机关党委各直属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好2016年4月28日的首个党员“固定活动日”。对活动时间、对象、主题、方式、内容等提前安排、精心设计、注重创新、确保实效。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并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参与活动率要保持在80%以上。开展活动可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党委或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活动日可以集中进行,也可以通过网络、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开展活动。
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将对区直机关党组织落实首个党员“固定活动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在《双流报》开设专版,对全区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特色创新做法进行大力宣传。请区教育局机关党委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于2016年4月29日12点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控制在300字以内)附图片(彩色并至少1张以上)电子文档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85822749 QQ: 709088275
附件:《双流区党内组织生活十项制度》
中共双流县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