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3-26] | 作者:admin3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2024年3月26日,体育组在程主任的带领下,进行了本学期第六周的教研活动。本次教研由魏老师带来跳高运动中裁判法
场地器材:
1.每次横杆升高的高度不得少于2厘米。全能比赛中,每轮升高的高度不少于3厘米。5.比赛名次应根据运动员的最好成绩排定。当成绩相等时,在最后跳过高度上试跳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决出名次,应将全赛中失败次数少的运动员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不涉及第一名时,名次并列;涉及第一名时,举行决名次赛,降低高度,再进行试跳。
本次活动魏老师不仅让我们学习了跳高的一些基本规则,还给各位老师列出了几个跳高成绩让老师们排名次。通过本次学习,组内教师对跳高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也体会到,青年教师还是要多出去学习多了解新知识。